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证指南
一、什么是《出生医学证明》?
定义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出具,证明新生儿出生时健康、自然状况、血亲关系,以及申报国籍、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。
二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重要性
用途:
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情况。
证明新生儿的血亲关系。
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证明。
作为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户口登记、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原始凭证。
涉及孩子户籍迁移、出国离境、入园入学等诸多社会领域。
三、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所需材料
必备材料: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申领表(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签名,不得涂改)。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。
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在一张A4纸上,正面在上,反面在下,清晰无拍照打印,无过期身份证)。
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在一张A4纸上,清晰无拍照打印)。
特殊情况:
新生儿父母如无法提供结婚证,需要在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上填写新生儿父亲信息的,还须提供父亲与新生儿的亲子鉴定证明。
四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注意事项
办证时限:
尽量在出院前申领,由新生儿母亲在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(30天之内)在本院申领。
超过1个月未申领的,由新生儿母亲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,到管理机构(老河口市妇幼保健院)申领。同时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(包含首页、分娩记录、出院记录、身份核验记录表)等。
信息核对:新生儿父母仔细核对首次签发登记表中信息,如有误及时联系产科护士站。
新生儿学名查询:新生儿姓名需使用通用规范汉字,不得使用生僻字。打开微信→微信搜索→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【公众号】→关注→微警务→便民→生僻字查询→确认【新生儿名字】能否办理户口。并将查询结果截图,办证时现场确认。
特殊申领情况:
新生儿母亲未满18周岁的,应在监护人陪同下申领,并出具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
使用真实身份证件实名住院分娩,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的,由申领人承担法律责任。
保管要求:
新生儿落户前,请勿私自裁切副页(由户口登记机关裁切)。
不能涂改(涂改无效)。
不能塑封(塑封后防伪标志无法扫描识别,公安机关无法进行鉴定)。
不要和塑料制品长期接触以免粘掉字。
不能折损,平放保存。
不能遗失。
注意防潮、防高温。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一经签发,证件记载信息将不能更改。
五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友情提示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下午3:00-5:30)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咨询电话:0710—8225154
办理地址:门诊楼5楼公共卫生科
更新时间2025年10月14日

